基层事业单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事业单位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服务宗旨,由于其规模较小、人员数量较少,机构设置相对简单,在内控设置中往往存在以下弊端:一、内部控制重视度不够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所需经费主要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加之服务对象单一,因此,单位整体内控意识相对薄弱
有的基层单位片面认为只要设置了财务部门内控,就代表设置了单位整体内控;制定了年初资金预算就代表执行了财务内控制度,内控设置不全面、不系统、执行性不强
即使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设置内控机制,由于内控意识不强,往往不能有效识别业务风险点,合理设置内控,走过场较多,没有起到实质性监督作用
二、内控设置过度繁琐由于人员少,为了有效降低风险,更容易被简单认为,内控就是控制业务各个环节,设置的越详细越好,审核人员越多越好,所有项目不分主次,越面面俱到越好,内控设置反而流于形式,不仅没有起到监督作用,还影响到办事效率和效果
例如:同一项目,从准备立项的事前审批阶段开始,到订立合同阶段、再到项目完工验收、业务报销阶段,每一环节均设置从单位负责人到分管领导,从科室负责人到经手人,再到财务科室层层签字,重复签字,既不利于责任分工,更延长项目审批周期
三、内控设置不全面风险评估涉及单位层面风险和业务活动层面风险两个层面,基层单位重心多放在业务层次,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各方面着手,弱化了单位层面风险,没有建立起整体层面的监督体系
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职责分工不清晰,不相容岗位设置不合理,关键岗位没有明确分工,审批人员对自己承担职责划分不清,签字成为例行公事,走流程而已,发挥不了内部控制应有的效果
针对基层事业单位规模小的特点,内控制度建设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1页共4页第一,建立良好的内控环境控制环境决定了一个单位的基调,尤其是人员少的基层单位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