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就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确定在全县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的,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收费管理,提升医疗管理和服务水平
通过实施付费方式改革,简化就医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改善就医体验,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人民群众就医看病更便利、更实惠
二、实施范围和服务对象(一)实施范围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鼓励有条件的全县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二)服务对象1、病情危重需采取紧急救治的急诊患者;2、县域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农合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况除外);3、医疗机构认可的其他人员
三、工作任务(一)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改革收费管理制度纳入“先诊疗后付费”服务范围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可与医疗机构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并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复印件交医疗机构保管,不需交纳住院押金
鼓励医疗机构与村(居)委员会加强协作,建立以村居为单位的信用担保机制
医疗机构可结合实际,实行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办法,避免因垫付费用积压影响正常业务开展
患者出院时可到专门窗口办理费用结算,实行新农合费用即时报销、个人自付费用补缴“一站式”服务
第1页共4页(二)推行“总额预付”制度,改革新农合基金支付方式充分发挥新农合基金的支撑、补偿作用,对于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总量控制、略有结余”的办法,全面推行新农合基金“总额预付”制度,即以目前可支配住院统筹基金和往年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住院报销总额为基数,综合考虑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