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部内部管理制度第一条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举办合乎学校规定和法规的活动
维护校团委的荣誉和利益
维护社团部的荣誉和利益
维护社团部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
第五条:完成社团部的工作计划,致力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第六条: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社团部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社团他人行使权利第七条
执行并遵守社团部的各项决议,完成社团部交办的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必要时,向社团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部长负责协调统筹社团部与学校、社团及各位社员间的关系
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与校团委、青志协、各院系及各组织商讨联合进行活动
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出席相关会议,与外校社团联合会、社团部、社团交流等
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工作,处理相应事务
受部长委托,全权行使部长所具各项职权,在部长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部长工作
第十条:干事履行应尽义务
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职工作
值班时按时到岗,认真负责
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处理社团事务合理得当
第十一条:例会制度,所有人员按时出席例会,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受到部内通报批评及1000字检查(病假事假及时向分管副部报告)
经常无故迟到早退者,收到部内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招新制度,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条件,遵守校规校纪的同学
招新干部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夹杂个人感情色彩
附:学生干部劝退办法具体办法如下:第1页共3页一、学习方面1、有一门不及格现象者,予以警告2、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现象(包括选修课),予以劝退3、综合绩点未达2
5者,予以劝退注:有突出贡献获工作突出者,进行谈话,在进行酌情处理二、纪律方面1、无故缺席会议(请假理由非正当、事后请假或事先并未请假),两次,予以警告;三次,给予劝退;2、组织、部门例会迟到十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