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新版安全资料管理规定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职责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分类第五章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A类)内容与要求第六章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B类)内容与要求第七章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C类)内容与要求第八章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编制与组卷第九章附则附件A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用表附件B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用表附件C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用表第一章总则1
1为加强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施蓝天行动,保护环境质量,实现安全文明施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铁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是指前款所列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
3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行业管理工作,行业安全具体监管业务可依法委托其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并依法接受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4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建设工程施工应当采取先进、科学的安全施工技术,推广先进的安全防护设施,全面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促进施工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达标水平
6建设工程施工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7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
1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状况及涉及现场施工安全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