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各岗位工作职责1安全监察部1.1安全监察部部门工作职责1.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1.2负责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的分解、实施和考核;参与安全生产目标的编制。组织相关部门(区队)进行安全生产绩效和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工作。1.1.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矿安全管理制度,参与矿作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并监督监察执行情况。1.1.4组织各类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各部门(区队)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1.1.5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工作。1.1.6负责新入矿员工的矿级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负责监督各部门(区队)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计划的执行。1.1.7负责监督各部门(区队)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1.1.8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1.1.9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1.1.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指导各部门(区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1.2安全监察部部长岗位工作职责1.2.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1.2.2对矿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各类规程、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1.2.3组织矿灾害预防措施、安全技措计划的会审工作。1.2.4负责事故隐患的排查、建档、上报,以及治理、监督执行、验收工作。1.2.5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及各阶段安全活动任务的落实、自查和总结工作。1.2.6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掌握安全动态,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1.2.7负责全矿安全文化建设工作。1.2.8组织、参加安全事故的抢救、分析、处理工作。1.2.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1.3安全监察部副部长岗位工作职责1.3.1在部长的领导下,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1.3.2参与重大技术方案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1.3.3参加事故隐患的排查、建档、上报,以及治理、监督执行、验收工作。1.3.4负责班组建设管理工作。1.3.5监督、指导各部门(区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1.3.6负责全体安监人员的培训、学习、考试。1.3.7协同技术部门定期检查各单位规程、措施的学习贯彻情况,修改完善各类规程、措施。1.3.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1.4安监员岗位工作职责1.4.1在部长的领导下,依据《安全生产法》、“三大规程”以及系列安全管理制度,搞好专业监督检查。1.4.2负责对分管范围内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有权对不符合生产条件、影响安全的工作停止作业,对各类违章人员进行处罚,对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执行。1.4.3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评估与动态达标检查。1.4.4全面掌握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狠抓“三违”,提高监察质量,把好现场安全关,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1.4.5做好重点岗位的盯岗等安全管理工作。1.4.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生产技术部2.1生产技术部部门工作职责2.1.1负责穿、爆、采、剥、运、排、疏干工程位置的安排,排土标高的确定,复土造田(种草、种树)的规划、组织实施工作。2.1.2负责生产接续的研究,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和每月作业计划的编制、调整、监督、检查、考核工作。2.1.3负责组织每月工程量的验收、审量、分量工作,日常统计量的规范运作、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并汇总上报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2.1.4负责组织每月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考核评分工作。2.1.5负责矿图的收集、整理、填绘、修改工作。2.1.6负责各类图纸的打印、复制工作。2.1.7负责生产技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以及汇总上报工作。2.1.8负责按月掌握准确的煤炭“二量”及爆破量,并汇总上报。2.1.9负责回采率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以及汇总上报工作。2.1.10负责组织《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