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各岗位工作职责1安全监察部1
1安全监察部部门工作职责1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的分解、实施和考核;参与安全生产目标的编制
组织相关部门(区队)进行安全生产绩效和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矿安全管理制度,参与矿作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并监督监察执行情况
4组织各类安全大检查
协助和督促各部门(区队)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工作
6负责新入矿员工的矿级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负责监督各部门(区队)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计划的执行
7负责监督各部门(区队)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
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9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指导各部门(区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2安全监察部部长岗位工作职责1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
2对矿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
负责监督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各类规程、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3组织矿灾害预防措施、安全技措计划的会审工作
4负责事故隐患的排查、建档、上报,以及治理、监督执行、验收工作
5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及各阶段安全活动任务的落实、自查和总结工作
6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掌握安全动态,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