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索赔一、索赔的主要原因1
1业主违约如:业主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向承包商提供场地使用权;业主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预付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或不合理的扣款(扣业主供料款、预付款的抵扣、滞留金扣款
);业主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图纸、指令或批复;业主拖延签发各种签证(进度付款签证、移交证书等);业主的不适当决定和苛刻检查;业主提供材料、设备的延误或不符合合同标准等
2合同缺陷一般情况下合同是由业主或委托工程师、咨询单位编写后列入招标文件的,承包商不能过多修改,否则就构成对招标文件有实质上的背离而被业主拒绝
因此,就难免在合同中存在着缺陷,包括商务条款和技术规范及图纸中的缺陷
如承包商执行业主的解释就会发生成本的增加或工期的延长,进而引发索赔
3施工条件变化如:基础地质方面出现变化引起的索赔等
4工程变更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过或小于投标时给定的工程量;工程师发现因设计、质量标准和施工顺序等问题时,增加新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变建筑材料、暂停施工或加速施工等)
5工期拖延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项目可以要求延长工期,同时可以考虑要求经济补偿
1引起工期延误的主要原因有:a工程预付款迟缓支付,施工图纸不能按时提交;b面积增大、结构改变、功能变更;c拖欠工程进度款d材料、设备到位不及时;e监理工程师的无理刁难;f施工停水停电每天八小时以上(含八小时);g不可抗拒力造成的影响;h计划变更;I由于业主指定的其它分包商拖延工期而影响总工期;以上原因应针对工程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考虑
2非施工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而引起的费用补偿:a由于费用损失;b由于停工延长施工周期,造成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停置费、三大工具闲置费的增加;c行政管理费的增涨;d拖欠工程进度款的利息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索赔是多方面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着手进行各项具体的索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