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索赔摘要:通过对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分析,从而总结出日常易发生索赔机会的工程建设案例,用于最大限度的减少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资金增加等索赔的难度
关键词:公路建设施工索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路建设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在我国,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形成,在工程实施中,业主不让索赔,承包商不敢索赔和不懂索赔,监理工程师不会处理索赔的现象普遍存在
面对这种情况,在公路建设市场中,应当大力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这对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高速公路建设承包工程市场上,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即由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方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通过谈判、诉讼或仲裁,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对该类费用的索赔与反索赔是一项涉及面广、学问颇深的技巧,是承包商保护自己并获取利益的手段
承包商在事业上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是否善于索赔
而在施工管理中能否及时、全面地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是索赔工作的前提条件,作为索赔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悉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通晓各种公路建设合约和法规,并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才能全方位的捕捉潜在的索赔机会
实际上,施工索赔机会存在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一、业主的行为潜在着索赔机会
1、因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中的错误、漏项或与实际不符,造成中标施工后突破原标价或合同报价造成的经济损失;2.业主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3、业主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补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
导致施工场地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施工条件;4.业主未按合同规定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或虽接至约定地点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