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国家油气钻井装备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国家油气钻井装备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简称实验室)隶属于宝石机械公司研究院,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新产品样机的试验、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任务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宝石机械公司研究院院长(国家工程中心常务副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研究院工艺材料所协助院长,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宝石机械研究院工艺材料研究所装配试验工艺室(兼)是实验室直接管理的负责人
第六条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⑴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产品试验、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⑵负责本室访客参观实验室接待、外联活动安排;⑶负责仪器设备备件、工具量具、耗材及油料的申购;⑷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⑸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协助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⑹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⑺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第1页共6页⑻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⑼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⑽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⑾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⑵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⑶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周期检测;⑷负责仪器设备在检测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⑸责办理仪器设备的报修和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