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一岗双责制度[5篇范文]第一篇:住建局一岗双责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文件精神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方案适合我局属各涉安股、站、室
我局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各股室有关负责人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局长是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一)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二)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局在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及时对全局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及督促检查;(五)落实全局系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第五条: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二)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第1页共15页(三)组织并参加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四)督促检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六)督促局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水平
(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启动相关工作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局分管其它工作的副局长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