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环境保护验收要点摘要
文章是在梳理现行有效的环保法律法规和验收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新条例的要求和省内外调研成果,对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范围、期限、工作程序和自主验收审查等验收工作要点进行了总结,以期指导建设单位更好地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关键词:公路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新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简称“新条例”)的颁布,要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新形势下如何规范地开展项目竣工自主验收、把控竣工环保验收工作质量,是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本文是在梳理现行有效的环保法律法规和验收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新条例的要求和省内外调研成果,对公路建设项目如何开展环保自主验收进行了归纳总结,以期能够指导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保验收工作,提高其环境保护工作质量,避免法律、社会、经济等方面的风险
1公路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公路建设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需满足以下条件:(1)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
(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环评文件及其批复和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
(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评文件及其批复和项目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
(7)环评文件提出需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8)环评文件要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