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联实绩考评制度为客观有效评价县区工商联**年度工作实绩,推动全市工商联工作创新创优争先,确保市工商联十一届一次执委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全面完成,参考**年度全市目标考评办法和省工商联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一、考评内容1、定量目标。市工商联十一届一次执委会议确定的《**市工商联(总商会)系统**年度工作安排一览表》列入事项。其中调查研究、参政议政、行业商会建设、培训工作、民企帮村、非公典型培育、融资服务、数据库建设等16项工作目标为确保任务。2、加分项。重点鼓励的工作争先进位、创新创优以及结合自身实际提升工作质量、效果和特色,共分七个方面。二、考评方法(一)基本分:定量目标基本分总分为100分,考评得分=实际完成数/目标数×标准分。实际完成量超过目标数的,计算方法是:实际得分=标准分+超额完成数/目标数×标准分×20%,但实际得分最高为该项目标标准分的2倍。(二)加分项:1、工作创新创优、争先进位加分(4项):(1)受到县区有关部门表彰的加0.5分,受到县区委、县区政府表彰的加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省工商联表彰的加4分。(2)重点工作得到县区委、县区政府领导批示的加2分。(3)在全市工商联系统考核中综合得分排序较上年每进一位加1分。(4)单项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在全市工商联系统有经验交流的加1分,在全省工商联系统有经验交流的加2分。2、政治引导工作加分(3项):(1)完成培育推荐各类先进典型任务的县区工商联,凡成第1页共5页功培育推荐国家、省、市级先进典型的,每个实绩分别加2分、0.5分、0.2分,加分不超过5分。(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光彩事业,举办有影响的引导民营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活动的加1分。认真负责完成光彩事业统计工作,实绩比上年每增加20%加1分,加分不超过5分。(3)组织开展“民企帮村”活动,引导会员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的,实绩比上年每增加20%加1分,加分不超过6分。3、调研参政议政工作加分(5项):(1)在全国、省、市、县级报刊发表调研文章的,每篇次分别加4分、2分、1分、0.5分。(2)调研文章被省联或市县区党委、政府转发的,或得到市、县区领导批示肯定采纳的分别加2分、1分。(3)在省、市调研成果评比中获奖的,根据奖次每篇加0.5-3分(在省、市调研成果评比获得组织奖和一等奖的分别加3分、1分)。(4)完成撰写集体提案、社情民意任务的县区工商联,凡集体提案、社情民意被市、县区领导批示并被采纳的,每件分别加2分、1分。(5)引导行业商会或会员企业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的,每1篇加1分。4、组织建设加分(5项):(1)完成年度行业商会组建任务的加2分,按时完成届满行业商会和乡镇商会换届工作的加1-2分。(2)完成新发展企业会员和团体会员任务的,新发展上规模企业会员1家加0.1分,新发展团体会员1家加0.5分(指发展经济类协会、学会、联谊会等社团组织为工商联团体会员)。(3)年内完成会员普查登记工作,会员结构明显优化,完成年度新发展企业会员(含发展规模以上企业会员)任务的县区工商联加1分。(4)按时按质完成会员数据库、代表人士数据库信息输入第2页共5页工作任务的加2分。(5)组建的行业商会在服务会员等方面取得实际效果的,加1-3分。5、经济服务加分(4项):(1)联系服务会员企业争创国家和省、市级名牌的,每个实绩分别加2分、1分、0.5分。(2)为会员企业申报项目、维权、融资等办实事取得实效,得到会员企业认可的加0.5-3分。(3)完成年度开展培训服务任务,并有完整培训工作档案资料,培训有创新、有效果,培训每超过50人次加0.5分,加分不超过5分。(4)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举行工作会晤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并在年内有合力工作实绩的加1-3分。6、信息工作加分(5项):(1)被全国政协或中央统战部刊物、网站(《人民政协报》、《中国统一战线》等)采用稿件和信息(包括图片新闻)每篇次加2分。(2)被全国工商联或省政协刊物、网站(《中华工商时报》、《统战信息专报》等)采用稿件和信息(包括图片新闻)每篇次加0.5分。(3)被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刊物或网站(《挚友》、《统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