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育人为本基本制度1
全员育人导师制度
促进和保证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具体落实到教师,使育人为本的要求体现在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环节;成长中遇到的问题、烦恼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
学生成长导师要经常与所负责的学生进行交流沟通,启发引导;对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要坚持做到每天掌握思想动态,及时教育疏导
建立学生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
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饮食、交通、科学实验、体育锻炼、安全保卫等,每个场所、每个环节、每个时段都具体责任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制度
建立无缝隙排查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及时救助
建立毕业生去向考核制度
把对每一位学生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
建立师德考核评议制度
每学期组织一次,把师德考核评议结果作为教师评先树优的前置条件,从4月1日起,面向教师的市级以上先进个人、政府教学成果奖、高级职称评定等必须在上学期的师德考核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师德评议考核的标准必须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并经85%以上的教职工同意后实施
每学期教师师德考核评议结果必须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教职工知晓率达到100%
建立学情会商制度
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情台账”,每周班主任与学生成长导师研究一次“学情”,使每位任课教师都熟悉班内每位学生的思想、学习、家庭背景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校长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学生工作的办公会议,研究学生思想教育措施,逐班排查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情况,并逐人落实校级领导包靠责任制,切实做好转化教育工作
建立教师与家长经常沟通制度
学校对每学期每位教师与学生家长沟通的次数与效果进行考核,纳入教师业绩考评
家访要因生而异,形式多样,注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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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长学校制度
加强家长学校课程开发力度,选拔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家长学校教师,每学期要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