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理助辩制度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党内法规,对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助辩工作,XX县区纪委大力加强审理助辩工作,切实保护党员权利,取得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一、加强助辩队伍建设,夯实审理助辩工作的组织基础审理助辩工作是案件审理工作的一项创新,要保证审理助辩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熟练的助辩队伍
根据回避制度要求,纪检干部特别是案件审理工作人员,不宜从事审理助辩工作,这给审理助辩队伍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为妥善解决这个问题,经过深入调研,区纪委通过综合考察,在全区范围内挑选9名政治上成熟、业务上熟练、知识上专业、党员干部信任、有一定知名度的党员,出任全区“党内律师”,并在《清浦时讯》上予以公示,业余从事为违纪党员助辩工作
区纪委还定期组织“党内律师”,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和案件审理知识,通过观摩党纪处分卷宗、参与讨论案件、学习党纪条规等方法,让他们了解案件审理工作的程序、方法,明确案件审理工作的要求
并进一步明确“党内律师”必须严格按照党纪条规的规定,依纪依法为违纪党员进行助辩
助辩队伍的建立,为推动全区审理助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需的人才保证
二、创新助辩方式程序,推动审理助辩工作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党员认为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当的,有逐级向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意见”
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违纪党员或因担心“辩护”会被扣上“不能充分认识自己错误”的帽子,不敢申辩;或因担心自己对党纪条规不了解,申辩无力,不愿申辩;或因担心其所在党组织的党员申辩能力不强,而不愿意“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