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制度XX县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中心工作守则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履行“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特困救助、就业服务”职能,努力把帮扶中心建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展示工会形象的窗口,协调劳动关系的渠道,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阵地。二、以“服务职工、奉献社会、扶贫助弱、维护公正”为宗旨,以“认真、热情、诚实、负责”为准则,认真倾听特困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三、恪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严以律己,扎实工作,团结协作,无私奉献,高标准、高质量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团结协作、秉公办事。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注重自身修养,不断提高法律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信访接待制度一、要认真负责对待职工来信来访工作,恪尽职守,不推诿、不拖延,认真处理,做到登记、记录清楚,处理及时妥当,结果分类归档。二、对每位来访职工(含电话来访),中心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认真的听取来访职工反映的问题、意见和要求,如实记录。依据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答,尽力协助解决。同时做好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化解矛盾。三、对来信要逐件登记,及时呈送县总工会领导阅示,并根据阅示意见,及时办理或转办。四、每半年将信访接待情况进行综合归纳,向县总工会主席报告。法律援助制度一、援助对象及范围。援助中心对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劳动模范和工会干部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劳动争议案件,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侵权案件。第1页共5页二、援助方式。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代拟法律文书;协助聘请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的代理人。三、援助程序。求助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书》和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单位工会出据的证明或证据材料,以及申诉材料等。援助中心负责审查有关申诉材料的真实性,对于符合援助条件的,开展法律援助。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和教育,使职工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档案管理制度一、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或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以及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包括农民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作为开展帮扶的主要依据。二、困难职工档案由基层工会通过调查摸底建档,对困难职工本人、家庭情况、困难程度、致困原因、技术特长、就业要求和帮扶需求等情况,实事求是的按照统一表式填写,实行一人一表。三、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分级管理。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审核全县困难职工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同时对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做到随时建档,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撤档。四、通过定期调查摸底或职工个人申报,按照救助程序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帮扶中心负责困难职工档案信息采集、数据分析、调查统计、汇总上报及保管。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实行困难职工档案微机化管理,使用统一的档案管理软件,使档案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救助对象对进入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和困难劳动模范,以及新增加的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实施生活救助。经个人申请,所在企业工会或者街道工会出具证明、中心调查核实后,予以一次性资金或物资救助。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未进入“低保”的职工;在当地务工的农民工工会会员;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第2页共5页但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三、因遭受各类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因生活困难造成子女失辍学的特困职工;四、为具备一定就业条件的困难职工提供免费培训和职介;对进行法律诉讼的困难职工,实行诉讼费补助制度;救助形式和程序一、救助形式。实行每年“双节”期间集中救助和日常性应急救助,以及“金秋助学”重点救助等形式。二、救助的程序1、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