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第一条
发电厂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公司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划分情况
要切实加强对涉及重要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隐定和防盗、防止破坏作为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门安排
公司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公司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部门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一些重要的电力设施、场所、车间应该设置为治安保卫重点,治安保卫重点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公司范围以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要加强宣传的力度,让保护电力设施的观念深化人心,进一步发动群众,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全体干部员工要增强安保意识和全员意识,全员动员,全员参加,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在一些特别时期,既要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又要做好设备的正常发电,保障供电的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破坏电力设施的人,会同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处以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配合公安机关,排查辖区附近的废品收购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废旧电力设施的行为,堵截违法分子的销赃渠道
警企结合,搞好配合
要进一步加强同公安、武警部队的联系,建立起有效的工作协作机制,形成警企结合、专群结合的赛时安保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力量
根据《安规》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以内不得种植高杆植物和新建建筑物
对影响电力设施运转的线路通道给于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