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参考标准(试行)大型活动举办场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相应的国家和地方行业标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一、人员容量的核定及临时座位的设置(一)设固定坐席的封闭性场所举办的大型活动,核定人数可以视情参照《公安部关于对足球比赛中控制观众容量问题的批复》中“严格核定入场观众数量…所售门票最多不得超过核定容量的80%”的规定。(二)不设固定坐席的大型活动,安照现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展览、展销等人员流动的大型活动现场人均不低于0.5平方米)的标准核定人数,发售票证。核定人员容量的计算面积为活动场地总面积减去现场各类设施所占用的面积。(三)临时性看台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不宜超过22个,同排座椅之间应予以固定。当前后排座椅排距不小于0.9米时,可增至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减半。二、安全距离及疏散通道的设置(一)舞台及临时搭建设施与观众区的距离1、设有舞台且舞台高度不超过1.5米的,舞台与临时摆放座位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8米;舞台高度在1.5米以上的,第一排座位与舞台的距离相应增加舞台所增加高度的10倍。舞台属“T”形台的,“T”形台两侧与观众座位的距离不宜小于2米。临时搭建的舞台其后侧应预留安全通道。2、在观众区搭建有灯光棚、摄像台、音响台(棚)等临时设施的,其周边与观众座位的距离不宜小于3米。(二)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设置1、举办的活动需设置临时座位的,临时座位区域内应当根据安全出口的位置合理设置疏散走道,疏散走道应采用非燃烧体材料,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6米计算,但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米,边走道不应小于0.8米。2、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且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安全出口的数目用途人数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文艺演出<2000<250>2000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体育活动400-7003、疏散门、楼梯、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临时性建筑物的疏散宽度(m/百人)座位数(个)耐火等级疏散部位、<12001201-25002501-5000三级—、二级—、二级门和走道平坡地面0.850.650.43阶梯地面1.000.750.50楼梯阶梯地面1.000.750.504、疏散走道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米。5、大型活动现场人行通道、疏散通道(门)楼梯和安全出入口、防火间距、防火卷帘门必须保持畅通,禁止堆放任何物品。6、主疏散通道尽量避免设置地槛、台阶,安全出口处不应有地槛、门槛。设有记者席、摄像设备的,不得占用疏散通道,观众区通道中不得架设固定机位。7、临时性看台应有环型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车道上空有管架、栈桥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0米。8、成组布置的展位之间的通道宽度应当根据最高峰人流量进行计算得出,但最少不应小于3米的宽度;并应尽量保持环通,避免形成袋型走道。9、在公园或公共广场举办的大型活动,展台、展位的搭建应按参观路径的实际情况设置,热点展台、展位应适当提高通道的安全标准,资料发放点应当设置于空旷区域。三、设施安全(一)大型活动现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备灭火器,舞台、展台及后台部位按照严重危险级配备灭火器,有专人管理、维护,保证器材、设施完好有效。(二)临时性看台应为单层,耐火等级、长度、面积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临时性看台的耐火等级、长度、面积耐火等级最大允许长度(m)最大允许面积(m2)—、二级1502500三级1001200三)临时性看台、舞台、展台不应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厂房等相邻,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米。(四)临时性看台、舞台、展台搭建坡度不应大于30度。(五)室内或有夜场的大型活动要有符合标准的灯光照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六)电气线路的敷设、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作业;电气线路的敷设应当架空固定布置,沿地铺设的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或铺设过桥保护;电气线路的布线应当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导线之间应用陶夹连接,不得直接连接。其余应严格按照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执行。(一)停车场场地应平整、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