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参考标准(试行)大型活动举办场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相应的国家和地方行业标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标准
一、人员容量的核定及临时座位的设置(一)设固定坐席的封闭性场所举办的大型活动,核定人数可以视情参照《公安部关于对足球比赛中控制观众容量问题的批复》中“严格核定入场观众数量…所售门票最多不得超过核定容量的80%”的规定
(二)不设固定坐席的大型活动,安照现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展览、展销等人员流动的大型活动现场人均不低于0
5平方米)的标准核定人数,发售票证
核定人员容量的计算面积为活动场地总面积减去现场各类设施所占用的面积
(三)临时性看台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不宜超过22个,同排座椅之间应予以固定
当前后排座椅排距不小于0
9米时,可增至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减半
二、安全距离及疏散通道的设置(一)舞台及临时搭建设施与观众区的距离1、设有舞台且舞台高度不超过1
5米的,舞台与临时摆放座位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8米;舞台高度在1
5米以上的,第一排座位与舞台的距离相应增加舞台所增加高度的10倍
舞台属“T”形台的,“T”形台两侧与观众座位的距离不宜小于2米
临时搭建的舞台其后侧应预留安全通道
2、在观众区搭建有灯光棚、摄像台、音响台(棚)等临时设施的,其周边与观众座位的距离不宜小于3米
(二)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设置1、举办的活动需设置临时座位的,临时座位区域内应当根据安全出口的位置合理设置疏散走道,疏散走道应采用非燃烧体材料,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
6米计算,但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米,边走道不应小于0
2、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且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安全出口的数目用途人数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文艺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