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蓝天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用户单位:重庆龙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用户地址:龙湖花园服务单位:重庆蓝天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LT2002-12签约日期:2002年5月合同号:LT日期:2002年5月日订合约人:重庆龙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重庆蓝天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考察和协商,甲方决定选择乙方为其物业管理范围之钻石公寓电梯提供维护保养服务,为明确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相关事项,特订立以下条款
一、总则1、设备项目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设备提供维护服务
表1:《维保梯型及数量》编号梯型层站载重量速度1#2#3#4#OTIS320026/261000KG1
75M/S表2:《电梯维保费用表》时间每月保养费每月保养费合计2002年4月---2003年4月700元/台×4台2800元/月2003年4月---2004年4月700元/台×4台2800元/月2004年4月---2005年4月800元/台×4台3200元/月2005年4月---2006年4月850元/台×4台3400元/月2006年4月---2007年4月900元/台×4台3600元/月2、合同期此合同于2002年4月19日开始,至2007年4月18日止,合同期暂定为5年
3、合同价格合同价格,详见维保费用表:第一个月维保费2800元,于2002年4月30日前支付,以后的维保费在每月30日前支付
二、乙方服务内容、标准及责任1、服务内容及标准(1)乙方将根据合同条款除日常巡检之外(见附件一~附件二),每月不少于三次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并认真填写各项有关维护记录并交甲方存档,以系统方式提供优良的维护服务
(2)维保项目基本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保养要求资料(见附件三~附件八)进行分时段,分次的保养,但不限于其中的各项
(3)乙方在为甲方服务的同时,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对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