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干部作风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中区直各单位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市作风效能建设扎实有效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根据《中共**市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贵发[20**]3号)和《**市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贵办发[20**]15号)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二)公开透明原则;(三)注重实效原则
二、考核的组织领导整个考核工作在市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具体工作由市作风效能办统一协调组织,各考核小组具体实施
三、考核的对象和范围全市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
四、考核的方式步骤和方法考核工作按照单位自查、督查、抽查、阶段考评、综合考评的步骤,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办法进行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细则)进行自查,形成阶段工作总结材料和综合总结送交市作风效能办考核组
(二)督查市作风效能办根据各阶段工作需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
督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成绩,与综合考评挂钩
(三)抽查各考核小组平时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第1页共3页平时成绩,并与综合考评挂钩
(四)阶段考评各考核小组对各单位每一阶段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阶段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评的参考成绩
(五)综合考评考核组在组织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和考核等次意见报市作风效能办研究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五、考核内容考核内容见附表
六、考核结果的评定等次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考核按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基础分为100分,最终得分为三个阶段考核平均得分
好:群众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