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改革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从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的高度,逐步缩小城乡医疗保障水平的差距,最终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制度的并轨,建立有效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二、工作目标在全市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与发展,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市受益面和受益水平达到全省先进水平,规XX县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问题和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全市农村居民健康水平普遍提高。2015年努力实现人人享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三、基本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小病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原则是:1.政府支持、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农民自愿以户为单位全员参保,遵照有关规定,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2.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建立合理的补偿标准,最大程度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促进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续健康运行。3.完善提高,推进发展。在2006年已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基础条件,加强能力建设,总结创新经验,落实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稳步发展,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化程度和第1页共6页抗风险能力。4.卫生改革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步进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市医院可向县区市延伸,县医院可向乡、镇延伸,乡镇卫生院可向村(街道办事处)延伸,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农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5.发挥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协同作用。继续完善*市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方案落实力度,进一步解决好我市贫困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四、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随着经济发展,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各级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和农民缴费标准,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等捐资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提高保障水平。积极进行农民个人缴费方式的探索,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每年按标准缴纳,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形式多样、简便易行的形式筹集农民个人参合资金。五、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督与管理规范基金专户管理和基金封闭运行管理,完善基金收缴、管理、使用制度,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和利息全部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助。市、区(县、市)、乡成立由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和参保农民共同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情况。要建立健全既方便农民又便于监管的合作医疗审核和报销办法,实行基金使用管理的县、乡、村公示制度,把合作医疗报销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探索农民参与监督和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级审计部门要把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专项审计的范围,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基金拨付制度。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建立定期上报基金使用报表与随机核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加防范并严肃查处挪用、截第2页共6页留、套取合作医疗资金等行为。六、科学合理制定和调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方案在分析、总结合作医疗制度和基金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测算,科学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方案的制定和调整要坚持做到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补偿方案的调整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