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事故管理制度1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事故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到总经理
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1事故报告内容2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2
3事故的简要经过;2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2
5已经采取的措施;2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的救援3
1接到事故报告的部门负责人,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
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伤势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伤害人员迅第1页共16页速进行救护
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4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4事故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