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门街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玄武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3)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取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
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5)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报告时限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区市场局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三、报告程序重大食品安全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市场局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省市场局报告
四、紧急处置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故发生地政府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后,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紧急救援工作
对上级部署的应急救援工作,下级应积极配合并认真贯彻落实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征求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五、后期处置1、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