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施工协议甲方:厦门大学乙方:厦门市华舫建筑工程有限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所有建(构)筑物、附属物)负责实行拆除工程施工事项到达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厦门大学旧琴房建筑物拆除工程2、工程地点:厦门大学校内3、工程内容范围及重要工程量:按投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4、协议价款:捌万柒仟壹佰元整(87100元)5、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6、协议工期:(12天)二、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协助乙方做好本项目拆迁的建(构)筑物、附属物和有关设备的界定工作
2、监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组织、安全防护措施、现场管理和工程实行工作,检查本项目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3、及时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二)乙方职责:1、按本协议第一公约定的项目内容和规定,保证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毕地上建(构)筑物、附属物拆除、设备搬迁、场地平整(拆除指室外地坪标高±0
00)及土头垃圾清运等工作
2、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本项目的施工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代表应长期驻现场指挥协调,直至工程结束
3、指派李勤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本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尘降尘等措施,保证施工工地到达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4、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采用充足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施工,同步必须负责顾及临近未被拆除建筑物的安全无损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临近建筑物被损坏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完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积极配合甲方规定,做到边接受边拆除,尽快推进工程进展
三、违约责任1、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工期延误,甲方按500元/天的原则从乙方的拆除业务费用中扣减
2、若施工中,不能及时有效地配合甲方或发生违反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