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采暖换热机组采购协议协议编号:0609签订地点:购货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呼伦贝尔大酒店换热机组到达共识,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参数、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序号产品名称标牌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板式换热器BB0
85-105㎡台2板片材质:316L厚度=0
7mm本机组作为成套方案,其他材料数量,质量详见附件
协议总价格为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
00元整)第二条产品的质量原则及质保期:按现行国标执行,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技术原则的规定;附属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和附件一致
本套产品质保期为系统调试合格后12个月,保证一种采暖周期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原则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国家或行业原则执行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为协议生效后30天;由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地并承担运费,甲方负责卸货并承担卸货费
第五条设备的付款方式及交货方式:协议签订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协议总价款的30%,,乙方凭打款单开始备货;在55天内乙方负责供货到现场;经初步外观检查符合协议约定,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乙方安排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调试
设备运转正常后,甲方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经验收合格,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六条本协议附件包括配置清单,管路布置图,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第七条本协议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效法律效应
第八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步,应及时向对方告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
在获得对方同意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处理方式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