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沟承包协议甲方:乙方:根据上级治理荒山、荒沟,防止水土流失精神,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为重要目的
为了防止水土的深入流失,为了我村的经济发展,在依法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后,经甲、乙双方充足协商,就荒沟承包一事到达如下协议:1、甲方将位于村东北沟,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荒沟土地所有承包给乙方经营,荒沟土地状况见本协议附图
2、上述荒沟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的期限为五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承包甲方荒沟土地五十年的总承包金为5000元整,该承包金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4、乙方承包期限内,可根据经营需要对上述承包荒沟进行平整改理,由此产生的土地平整改良费用所有由乙方承担,鉴于乙方的土地平整改良投入,在土地平整完毕后,甲方不得规定增长承包金
5、在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提供水、电、道路通行等便利条件,由此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水、电价格方面与甲方村民享有同等待遇
6、乙方在承包期间,可在所承包荒沟土地上建设房屋等设施,乙方所建设的房屋等设施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期满,上述乙方建设的房屋等设施的处理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7、乙方承包期间,有权将所承包的荒沟自主治理、自主经营(以植树种草为重点,合理安排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
乙方去世后,乙方继承人有权继承本协议约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8、在乙方承包期限内,若因国家征收、征用土地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未使用承包年限的承包金
国家予以的地上附着物赔偿、赔偿费用均由乙方享有
9、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交回承包土地
若甲方继续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有优先承包权
10、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村民代表:乡镇人民政府: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