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最新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6月22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1总则1
1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主体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3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4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餐食的数量或重量,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营养的餐食
5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降低一次性餐饮具的使用量
6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提示消费者开展光盘行动、减少浪费
2术语与定义2
1原料指供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或者饮用的物质
2半成品指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制作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不包括贮存的已加工制作成成品的食品
3成品指已制成的可直接食用或饮用的食品
4餐饮服务场所指与食品加工制作、供应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区域,包括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和辅助区
5食品处理区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用具(包括餐饮具、容器、工具等)等的区域
根据清洁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
6清洁操作区指为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清洁程度要求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