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河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根据老河口市教育局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老河口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1
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规范师生作息制度
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
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
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学校要上网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禁家庭作业超量
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严禁节假日补课
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
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
学校课程表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严禁增加考试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