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组组长关于国有企业如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考与对策纪检监察职能不仅是国有企业综合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有企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障途径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具有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融合发展的基本特质
生产经营管理是贯穿企业发展全过程的必备条件,既成熟稳定,又兼具创新发展
相对而言,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发挥仍受传统管理模式、不健全体制机制非专业人才队伍等因素的制约
如何推进两者在实际运行中的叠加作用,发挥“1+1>2”的新质效,已成为国有企业推进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现状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对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规范化、法治化的要求
近年来,国有企业在深度探索“三转”职能定位的基础上,完成了纪检监察专职机构、专职队伍和专项履责的基本建设
部分企业紧扣大数据、信息化时代要求,紧扣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责建立了企业内部的智慧纪检监察系统,实现了对企业主要往来账务的在线监管与分析,实现了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的落地,提升了监督执纪的精准性
也有部分企业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廉政文化,从思想引导、行为约束上建立起了大家共同遵循的价值观、权力观,达到了教育、保护监督、惩处、震慑等多种效果
但在市场经济主导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频繁的经济往来,往往会致使某些党员干部或行使公权力人员利用监管盲区,钻监管约束空子,冒“权利寻租”风险
由此来看,全面强化纪检监察与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已成为国企化解廉洁风险的重要途径
二、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企业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一)难以把握两者的契合点国有企业管理涉及安全、生产、经营、党建等多个方面,纪检监察虽然履行对党员干部和一切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职能,但当下国有企业多注重于涉及财务及经营管理方面的监督,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方式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