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协议甲方(委托方):铁力山(北京)控制技术有限企业乙方(受托方):签订地点:市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其和国协议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控制台技术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到达如下协议
一、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及规定1、服务内容及方式:2、服务期限:服务期为:壹年
3、服务响应:(1)乙方应在正常服务期内,对于甲方控制台发生的突发问题,在2小时之内响应(电话或者Email方式)并提出详细处理措施,如不能处理,乙方应在24-48小时之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
(2)每次现场服务,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乙方抵达甲方指定的顾客现场进行服务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甲方有义务联络最终顾客为乙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服务环境,如有关部门应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上网以便,及时搜集整顿问题来源等
三、技术服务酬劳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一)技术服务的协议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二)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且收到项目全额款项后一次性付清协议总额,计人民币:,(¥元)
乙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技术服务发票,并按甲方指定的方式投递
四、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假如乙方未能按协议条款为最终顾客服务,每延迟一天,乙方按协议总额0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假如甲方不能按协议规定期间支付乙方的服务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额的0
1%的违约金
五、处理协议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双方当事人调解不成,同意采用仲裁的方式进行处理,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不可抗力原因: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遭受战争、疫病、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防止、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协议步,可延长协议执行期,延长期应相称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以传真告知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