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保洁服务协议甲方:乙方:甲方请乙方为其家庭进行保洁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到达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1、乙方为甲方服务地址为:;2、乙方的服务范围:甲方住宅内的地面、门、厨房、卫生间、家俱、玻璃.不包括装饰灯具、抽油烟机内部、锅碗等的清洁服务;3、委托服务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4、甲乙双方约定每月清洁次数为次,每个为清洁日,每月合计费用为元。每年擦一次窗户玻璃另加元。每月清洗次的金额月底结算付清。另(假如一种月轮到5次清洁,需另加一次清洁金额)5、甲方应免费为乙方提供清洁服务时所需水、电以及如梯子、板凳等便于保洁用的物品;6、保洁服务中工作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7、在保洁服务中损坏甲方的物品由乙方负责赔偿;8、双方必须在协议期限范围内保证清洁次数,若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而未完毕清洁服务,时间可以顺延。9、所有保洁触目无明显灰尘污渍、边线整洁、整洁洁净。10、如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无锡市劳动仲委会仲裁。1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联络电话;联络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