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印发《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协议(示范文本)》的告知(8月13日建市[]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山东、江苏省建管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们编制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示范文本)》(GF--0213)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协议(示范文本)》(GF--0214),现印发给你们,与已经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GF-1999-0211)配套使用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协议(示范文本)(GF--0214)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劳务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如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协议或专业承(分)包协议(如下称为“总(分)包协议”),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到达一致,签订本协议
1、劳务分包人资质状况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提供分包劳务内容:3、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4、质量原则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协议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估原则》,本工作必须到达质量评估等级
5、协议文献及解释次序构成本协议的文献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本协议;(2)本协议附件;(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协议
6、原则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合用原则规范如下:(1)(2)7、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