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甲方(卖方)姓名:身份证乙方(买方)姓名: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置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周围自留山、自留地的土地使用权签订本协议,到达协议如下:第一条协议标的1、本协议所称标的是指位于甲方所有的房屋一栋以及该房屋前坪、围墙等附属设备、设施和该房屋周围属甲方所有的自留山、自留土的土地使用权(附地标图及照片)。2、本协议项下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本协议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上述总价包括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价款;房屋前后坪、围墙等附属设备、设施价款;以及该房屋周围属甲方所有的自留山、自留土的土地使用权价款。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内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给甲方;2、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于年月日前付清。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保证其系本协议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有关权利人的同意;并且没有任何其他纠纷。2、乙方此后如发售本房屋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所有有关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该房屋不能办理有关手续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乙方的购房款及房屋升值后收益款。3、乙方应依约准时支付协议价款,逾期支付,应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第五条尤其约定1、甲方所属村民小组集体和甲方所属村委会均对甲、乙双方买卖本协议标的无异议,并乐意予以乙方视同本集体村民待遇。2、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对应土地的赔偿,由乙方所有。第六条本协议经见证。第七条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存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名、捺印):乙方(签名、捺印):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村名小组集体组员(签名、捺印):所属村委会(盖章):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