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推广服务协议协议编号: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络方式:电子邮箱: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络方式:电子邮箱:住所:根据国家加强生态能源开发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为加紧推进可再生能源经济林开发建设,做好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在合作中充足发挥科研机构科学技术优势和企业资金及经营管理的优势,并在优势互补中实现互利共赢,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如下简称“甲方”)与可再生能源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乙方”)经共同协商,决定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到达如下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一、合作项目及内容(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等可再生生物能源开发建设项目(下称“项目”)的造林规划设计、育苗、造林技术指导及产品开发运用等技术服务,为乙方提供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乙方的经营收益与风险与甲方无关。(二)甲乙双方共同组建“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可再生能源有限企业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试验基地”(在基地挂牌),共同开展生物质能源研发、试验、推广等工作,同步乙方为学院本科学生和硕士提供实习和科学试验方面的便利。二、合作期限(一)合作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于年月日止。(二)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双方应于本协议期满前一种月续签协议书。三、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1.提出项目有关技术开发和服务的课题、项目和内容;2.因履行本协议需要有权获取乙方已经知悉的项目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3.有获得有关酬劳的权利;(二)甲方义务1.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科研单位,为乙方的能源林建设项目提供技术依托,应当尽职尽责履行本协议义务,处理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及时交付科研成果,并传授处理技术问题的知识和协助乙方掌握科研成果。2.甲方负责承担区域性种植试验、良种选育、优树选择以及生态经济效益观测与评价等。3.与乙方共同组建“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可再生能源有限企业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试验基地”。4.负责会同乙方进行项目总结和验收(或鉴定)。(三)乙方权利1.确定及承认乙方项目有关技术开发和服务的课题、项目和内容等技术服务的方向和范围;2.委派人员参与乙方项目有关技术的开发;3.免费获得乙方掌握的项目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并免费使用合作期间乙方获得的项目有关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4.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验收并进行项目总结和验收(或鉴定)。(四)乙方义务1.负责运行发展可再生能源林的推广与实行种植,并投入土地、人力资源及经营管理等对应费用。2.负责各试验树种的造林和每年的林地抚育、管理。3.共同组建“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可再生能源有限企业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试验基地”,为学院本科学生和硕士提供实习和科学试验方面的便利。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一)甲乙双方对在合作期间所获取对方的所有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均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私自引用、刊登和向第三人提供;(二)以上保密义务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合作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以上保密条款均继续有效,双方应继续承担以上保密义务。五、风险责任的承担(一)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已方的风险,包括已方的经营风险、员工的工伤风险等;(二)合作开发的科研项目风险双方共担。六、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收益的提成措施(一)甲方在合作期间或甲方运用乙方提供的科研经费完毕的技术成果、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双方共有,双方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二)甲乙双方转让或许可他人实行双方共有的知识产权的,所获得的收益甲方占%,乙方占%;七、酬劳及支付方式(一)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提供科研经费元,乙方应于每年月日前一次性拨款至甲方账户;(二)甲方因履行本协议所需必要的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由乙方承担,费用原则按乙方经理待遇原则执行。八、协议的解除和终止(一)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二)因乙方发展战略方向和经营项目出现重大转变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三)甲方工作无法获得实质进展,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无效,合作已无实质意义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