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分包协议编号:0502-02甲方:_武汉建工大桥新区企业总部大楼项目部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文献有关规定,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大桥新区企业总部办公大楼中的防水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协商到达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本工程是省市重点工程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企业总部办公大楼,位于江夏区文化大道渔牧村(区政协对面),场地三通一平已完毕。总建筑面积28800㎡,地上建筑面积:25760㎡,地下室建筑面积:3040㎡。业主为大桥新区办事处,代建方为武汉市江夏城建投资有限企业。本工程工期紧、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规定高,施工管理必须规范、严谨。工程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1、甲方提供的设计文献中包括的所有防水工程以及与各专业分承包工程的配合与协调工作,但甲方及业主另行指定的分承包工程除外;2、重要承包范围(但不仅限于):防水工程有关的多种材料、机械及人工,各项需要加厚处理,多种检查试验,灌水试验,与其他专业协调的配合,防水基层的打扫处理,防水层施工完毕后被损坏的修复,按规定提供多种材料样品的封样及检查汇报;配合甲方监理检查验收返修直至合格,安全、文明施工及与防水分项工程有关的一切工作。第三条工程工期1.本工程防水分项工期坚决按照项目部下达的合理计划工期完毕;2.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完毕和提前完毕本工程的计划工期,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需直接无条件执行的工期为甲方制定并签发至乙方的施工进度计划(重要指季度施工进度计划、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每周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书面或临时的口头进度安排),包括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调整的进度计划。工期自项目部告知的动工之日计起,乙方竣工时间逾期一天赔偿甲方1000元,合计计算;在乙方工期严重滞后的状况下甲方有权直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场施工,所导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直接从乙方工程费中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闹事。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工期顺延。第四条工程质量原则1.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到达市优质工程的验评原则;乙方的施工质量必须到达协议约定的质量等级,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封样产品施工,如施工过程中发现使用的产品的品牌、质量、规格与封样的样品不一致时,不予结算工程款,乙方无条件接受多种惩罚并承担一切后果;如验收未达标甲方将按5元/M2先行结算该项目人工费。待该分项工程返修达标后再结算其他费用。2、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文明施工工作的评估必须到达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原则。因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规定无法满足甲方或建设单位规定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所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第五条构成协议文献及解释次序构成本协议的文献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本协议;2.本协议附件;3.招、投标文献;4.本工程设计文献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原则规范;注:上述文献应互为补充,在协议中出现模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次序解释,不能清晰解释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甲方的书面指令,直至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状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第六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的,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行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或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络,协调现场工作关系;3.根据工程状况规定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材料;5.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酬劳;6.统筹安排、协调处理乙方施工人员生活必须的住宿、床铺、用水、用电;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工本费用由乙方自理。第七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