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采购协议甲方(买受方):**物业服务有限企业乙方(出卖方):沈阳市达东消防器材修配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消防器材数量、价格:根据甲方需求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规格灭火器,双方约定协议总价为¥43790元(含税金),即:人民币(大写):肆万叁仟柒佰玖拾元整
序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五期8-1#8-2#总计单价总价备注1MF/ABC1(1Kg)59659629元17284元大连龙祥2MF/ABC3(3Kg)48166440元2560元大连龙祥3MF/ABC4(4Kg)646443元2752元大连龙祥4MF/ABC(5Kg)3382035853元18974元大连龙祥5MF/ABC(20Kg)推车式66370元2220元大连龙祥合计43790元二、交货规定:1、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将灭火器送至甲方项目,运费由乙方承担
2、交货地点:万科城物业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长白西路58号
3、交货时间:灭火器于1月10日前送货到位
三、产品的包装、质量及验收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使用原厂商的原则包装
2、产品质量根据生产厂家技术原则及现行国家有关规定、行业原则及有关规定进行(如下波及质量问题条款均参照此条款执行)
3、产品外型、包装规定完好;乙方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资料
4、货品损毁的风险自乙方将货品运送到指定地址后交付给甲方,甲方签订接受清单时转移至甲方
5、验收措施(甲方在收货时按如下10种原则验收):1)灭火器的名称、型号和灭火剂的种类;2)灭火器灭火级别和灭火种类,代码的尺寸应不小于16mm×16mm,但不能超过32mm×32mm;对不适应的灭火种类,可以不标用途代码,但对于使用过程中也许会给操作者导致危险的,则应用红线“×”,并用文字明示在灭火器的铭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