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居间服务协议书甲方委托人:乙方居间人姓名: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经甲乙双方充足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到达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如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项目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总包施工协议,获得施工权
2“居间成功”是指已完毕本工程项目与项目单位签定总包协议,即视为所有完毕居间服务委托事项
3“居间未成功”是指甲方未签定总包协议,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毕
二、乙方的义务:2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信息,并提供有关的业务征询服务,开展对甲方和项目单位进行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获得工程施工总包权
2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项目争取的前期系列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获得总包协议
三、甲方义务:3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协议前系列需要的手续准备
2假如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项目单位所签订的总包施工协议,甲方因履行施工协议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假如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无条件向乙方上述所列的居间人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居间服务酬劳
四、居间服务酬劳的计算措施、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第426条有关“居间人促成协议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约定支付酬劳”的规定,甲方完毕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协议,并顺利的按施工总包协议约定的时间顺利进场施工,协议立即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协议
1甲方可以用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合计万元整(税后)
2甲方需在总包协议签订之日先支付居间协议签订活动费用人民币万元;如居间签订协议不成功,则乙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