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协议委托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络电话:居间方:身份证号:联络电话:项目名称:委托方为拓展企业业务,委托居间方,在委托方企业经营过程中为其简介业务,在业务成交后,由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佣金
现双方经协商一致,于深圳(协议签订地)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委托事项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xxxx内容的签订业务协议的机会
第二条:协议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委托方与签订业务协议步止
居间方促成委托方签订业务协议,即视为居间方的居间义务所有完毕,即“居间成功”
第三条:法律关系居间方确认与委托方双方仅为居间协议法律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代理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
双方的权力义务仅受本协议及《协议法》等有关法律约束
第四条:佣金及支付期限1、佣金:居间方促成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委托方按该业务协议的成交金额的x%支付给居间方佣金
2、支付期限委托方分三次支付给居间方佣金
居间方促成委托方签订业务协议之日起5日之内,委托方支付30%的佣金给居间方;居间方促成委托方签订业务协议之日起,达6个月时,委托方另支付50%的佣金给居间方;委托方完毕业务协议约定项目(委托方承包项目竣工)之日起,3个月内,委托方另支付剩余20%的佣金给居间方;如该业务协议履行过程中增长协议成交金额,委托方应按实际协议成交金额的2%支付剩余所有佣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1、居间方应尽责地做好居间简介,促成委托方与业务协议方签订协议
2、委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居间方佣金
3、委托方承认并确认本协议签订时,上述项目信息完全是由居间方提供和联络的
如本协议约定的居间项目,与委托方或委托方的关联方到达业务协议的,则视为居间方完毕了本协议规定的居间任务,委托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支付居间方佣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委托方未能根据本协议规定支付居间方佣金,应当按如下原则支付违约金:委托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