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委托协议甲方(委托方):乙方(受委托方):鉴于甲方拟通过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而获得本协议所约定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简介甲方和与拥有土地的第三方进行洽谈本项目房地产开发事宜,到达如下协议,以备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宜1、甲方授权乙方为“项目”(如下简称“项目”)洽谈工作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以居间人的身份负责为甲方在项目获得过程中,为甲方与项目方接触提供简介及促成合作,在此过程中由乙方提供居间服务
第二条、服务成功界定原则1、乙方为甲方获得项目的开发权,获得原则如下:(1)项目地址:(2)项目占地:(3)项目规划:(4)开发规定:(5)优惠政策:(6)项目的详细数据以项目方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为准,但误差应在5%内,如超过则居间服务费双方可以另议
2、乙方促成甲方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并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证》第三条、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1、信息搜集;2、项目核准调查;3、甲方和项目方合作条件确定;4、土地使用证的协作办理;5、项目规划的协作办理;6、发明甲方与有关部门的洽谈机会
7、协作甲方把本项目A地块增容至5
0以上(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提供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根据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2、企业代码证、开放商资质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近期银行对账单;6、向市政府授权的银行查询函;7、向市政府递交本项目用地的《使用权购置申请书》;8、企业书面简介材料和在广西的业绩简述
第五条、服务费支付1、居间服务费想计付原则:甲方按万/亩的原则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合计万元(含税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