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采购协议协议编号:-09签订地点:海南省三亚市甲方:(购方)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企业乙方:(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置乙方海南华盛天涯水泥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品名、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吨)单价(元/吨)金额(元)复合硅酸盐水泥P·C32
00700000
00注:表中价格为送到并含税的价格(含货价、运杂费、装卸费等)
并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结算
二、质量原则: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汇报等证明材料,以便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应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
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水泥标号执行GB175-国家规定原则,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告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承担:1、交货方式:所有货品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交货地点: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四、验收及异议:1
袋重叠格率到达GB175-国家规范原则
乙方按GB175-国标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试验成果汇报3
货品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
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乏、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到达收货规定的,甲方应及时对货品进行签收
对进场水泥的数量双方共同清点,并办理入库凭证
若出厂数量和实际交货的数量不相符,以现场实际双方清点的数量为准
甲方应于收货十日内取样进行质量检查
如发生协议标的的型号、商标、数量不符的应于收货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异议;如有质量问题应于收货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异议,且妥善保留有异议的同批号水泥及包装,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合格
五、付款措施和期限:1
每十万元结算一次,甲方根据甲方收料单据审核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