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施工协议建设单位:(如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东城科技产业园围墙工程项目,由乙方包工包料施工,围墙全长按实际测量计算。第二条:施工方案围墙长约1300米,建设规定:基底2行500cm,3行370cm,墙体高度2.5米。详细施工参照后附的施工图。第三条:协议工期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日,于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详细动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动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规定乙方暂停工作,工期对应顺延。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1、工程每米按照428元结算(含税票价)。2、上述价为包干价,包括本协议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他一切费用(包括用水用电等),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3、付款方式:动工建设前先支付10万元,完毕工程量二分之一时另支付20万元。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的金额。质量保质期三年。第五条:甲方义务1、按协议向乙方拨付工程款。2、协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事宜。第六条:乙方义务1、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平常有关事宜,保证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2、必须自行完毕本协议工程,不得转包他人。第七条: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原则组织施工,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导致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验收1、工程墙体竣工验收以《施工方案》为根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免费返工。2、在三年保质期内,如因施工质量的隐性问题,导致墙体下陷、坍塌等问题,乙方负责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进行免费修复。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毕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第十条:其他本协议于年月日由双方在胥王搬迁指挥部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交东城办事处一份。建设单位(甲方)(盖章):经办人:联络电话:施工单位(乙方)(盖章):经办人:联络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