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病危害原因告知书(劳动协议补充约定)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补充约定。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负责如实将乙方工作过程中也许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待遇告知乙方,填写职业病危害原因告知表(见附表1)2.负责安排乙方上岗前、岗中、离岗以及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不一样步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成果如实告知乙方,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3.负责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乙方对的使用有关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4.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达标的生产工艺设备、技术、材料,并对乙方工作区域进行职业危害防护,且按规定周期进行职业危害平常监测以及年度检测、评价,将成果在危害岗位中告知。5.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对因甲方工作环境导致乙方患职业病的,进行救治、补助。6.在劳动协议存续期间,因乙方工作岗位、内容变更致使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原因变化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并与乙方重新签订职业危害变更告知表(见附表2)。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2.对的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3.积极参与职业卫生培训。4.定期参与职业病健康体检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及时汇报甲方。6.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甲方,避罢职业病发生。7.离岗时,应按照规定参与甲方组织的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三、若因乙方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甲方承担任何支付和赔偿责任的,甲方将有权按该费用的50%追究乙方的个人责任。四、此约定装入《劳动协议书中》。甲措施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乙方(职工)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表1职业病危害原因告知表附表2职业病危害原因告知变更表车间岗位危害原因名称也许导致的危害个人防护用品毒害津贴(元/天)备注车间岗位危害原因名称也许导致的危害个人防护用品毒害津贴(元/天)变更时间乙方签字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