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晋中科技有限企业鉴于:甲方需要乙方为晋中市网络、硬件等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内容提供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乙方乐意以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以满足甲方信息化网络正常运行的需要。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基本原则1.1本协议意在名确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以及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基本内容等事项。1.2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有关技术质量的规定原则和甲方需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作态度、完毕状况进行监督、签收,提出意见,以提高维护服务质量。1.3乙方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状况对乙方做出对应惩罚。1.4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原因而给甲方设备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1.5甲方委托第三方对设置在其网内的设备及软件进行调整、变更时,应及时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掌握网内设置及软件增减或变更状况,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服务。1.6甲方需要从网内迁移其设备时,应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于双方配合,甲乙双方可就设备迁移详细事项另行协商。1.7乙方有权在协议期内参与信息化建设系统建设中的随工、测试、验收等工作。1.8甲方双方履行本协议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双方之间应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1.9指定联络人:维护采购人利益及配合服务提供商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指定信息中心作为联络科室,需要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时,有信息中心向服务提供商发出书面或口头的服务规定。对非指定联络人发出的服务祈求,服务提供商可以不予响应(特殊紧急状况除外)。乙方指名为项目代表,全权负责与甲方平常服务合作事宜,双方指定联络人发生变化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对方。第二条: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范围和约定2.1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场所:晋中市及所有部门(全市范围内)2.2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的内容:服务提供商应根据的规定,提供对应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并应到达有关服务质量的规定,服务提供商应对其人员提供服务所引起的对顾客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详细的服务方式及范围如下:1、网络技术支持与维护:网络系统分广域网、城域网、机关局域网、宿舍局域网部分。广域网通过网通;城域网以为网络中心接点,通过连接市政府信息中心的电子政务网,负责网络的平常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2、关键设备技术支持与维护:网络系统关键设备包括等,以上设备的技术支持、平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保养清洁、定期备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3、接入设备技术支持与维护:城域网接入单位设备包括边缘路由器和互换机以及服务器、UPS等设备的硬件及系统软件维护,进行故障处理、定期保养、系统优化等。4、终端设备:机关局域网PCI150台、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20台等;宿舍局域网PCI120台。以上设备的技术支持、平常维护、故障处理、病毒防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5、应急处理:双方协商确定多种应急处理方案,必要时进行应急预案演习,保证在出现意外状况时可以尽量减少或防止由于系统的故障而产生的不良影响(例如服务器故障、停电、通信线路故障、网络遭受病毒袭击等)。6、网站维护:负责内外网站每日更新信息,平常网站维护。7、机房管理维护:机房空调、新风、KVM、消防报警等平常运行维护。2.3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方式1、协议签订后,乙方派名专职技术人员全天候值班进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与维护。另派名技术人员随时响应进行技术支持与维护。2、迅速上门:若预算接入单位的设备、系统、网络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服务提供商行以电话和远程TELNET支持提供处理方案,如无法处理,则在规定期间(4小时)内上门维修。3、硬件维修:市局网络的设备出现故障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服务提供商提出处理方案,经承认后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保修按设备提供方的有关条款执行。产品超过保修期后,有服务提供商负责维修,费用由承担。4、技术征询:服务提供商有义务根据规定提供电话热线服务、进行多种电脑操作指导,提出有关设备更新、软硬件升级等合理化提议。服务提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