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展示服务协议甲方:乙方:协议编号:展览展示服务协议展览展示服务协议工程协议书甲方:贵州省水利投资有限责任企业乙方:广州市精诚展览设计有限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方委托乙方承担其参与第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的有关展览展示服务工程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项目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展览施工展示服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以到达甲方参展目的
一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指定的场地尺寸进行施工和安装:展位:2号馆水利厅展区
展位尺寸:18米×11
可安装高度:5米
3、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规定施工及安装,经甲方确认后制作展览道具,制作材质应以双方确定并承认的为原则,现场根据实际状况并经甲方同意可进行对应调整
(详见设计方案)三4、甲方在施工安装完毕后对乙方搭建的展位进行验收
安装时间为:3月25日----3月27日
展览时间为:3月28日----3月29日
撤展时间为:3月30日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四、工程总造价服务费用包干总价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叁仟元,含展具设计制作、施工安装、展位搭建拆卸清场费等展览所需作所有费用(其中乙方租用给甲方的灯具、桌椅、LED电视屏幕在展期结束后由乙方自行收回),展位搭建拆卸费,展馆所收其他部分费用
无其他额外收费
2、五、付款方式:甲方在协议签定后于3月20前预付人民币壹拾叁万壹仟伍佰元柒万捌仟玖佰元整(工程款服务费用总额的50350%)、余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壹仟伍佰壹拾捌万肆仟壹佰元整(服务费用总额工程款的50750%)在展会结束后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后一周内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在规定期间内及时支付服务费用,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
2、甲方应将展区展示文字、平面文献资料于203月14日前传递给乙方
3、如因展会延期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视状况承担双方另行协商
4、乙方应承担按规定应向展馆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