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猎头服务协议甲方:乙方:尚才荟猎头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特委托乙方以猎头服务方式招聘职位人选,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到达如下协议: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真实的企业背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经营状况、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等
甲方须负责提供所需招聘岗位的详细资料,真实填写《企业职务需求表》(附件1),并对薪酬、福利、休假等与应聘者利益有关一切信息之真实性负责
收到乙方提交的候选人汇报资料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与否规定候选人面试
假如面试,应提前告知时间和地点
面试结束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面试成果
对不合适的候选人,应给出阐明
假如不面试,应给出详细的不面试原因
甲方应在面试后积极与乙方沟通、协调,三天内做出上一轮面试的决策(包括安排下一轮复试或录取)
特殊状况外,每个候选人面试次数最多为四次
甲方对候选人信息、候选人汇报、候选人面试过程等一切也许有损于候选人合法利益或本协议合法履行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企业、职位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除为完毕本协议所必须外,其他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公开
乙方需在寻访服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内运用多种渠道为甲方寻访、招聘所需人才
乙方在理解候选人的状况,分析其背景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筛选后,向甲方提交合适候选人的个人资料
假如在寻访期内,甲方未能对乙方提供的候选人给出明确答复,乙方有权终止合作
若出现如下任何一种状况,均视为乙方已完毕猎头服务所有工作,乙方有权规定甲方按本协议所列的“全职服务费用”,按约定支付周期与方式支付费用
如逾期支付,乙方将保留诉诸法律处理的权利:(1)甲方面试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后录取其作为甲方员工以全职合作;(2)甲方面试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后因某种原因不能提供所聘任岗位,但录取该候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