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加盟合同书*******香油坊重庆石川泰安化工有限企业月日加盟协议第一条协议各方1、授权方:(如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2、被授权方:(如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共创双赢的原则到达如下协议条款:第二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年月至年月止。第三条协议范围1甲方授权乙方在开设甲方“****香油坊”专卖店。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地区将不再授予任何其他企业、个人一同类加盟。2授权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香油坊”品牌产品时,甲方向乙方保证货源供应。3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一种月内提供坐落于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私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有异议。第四条加盟金和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于签协议当日交付甲方加盟金?元整,保证金?元整。协议期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将乙方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保证金退还以甲方所开收据为准。期间若乙方有积欠款项时(包括欠款、违约性惩罚金),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第五条甲方提供的服务和支持1甲方免费配合乙方对店址进行选择。2甲方给乙方免费提供榨油机等设备及维修服务。3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廉价菜籽,保证其质量和数量需求,期间产生的运送费由甲方承担。4乙方收到货品后,立即验收并在当日内答复甲方,如为准时答复,则视为合格验收,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5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后首期购货不得退货(可换货),甲方与乙方合约终止时,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本区域市场的开发权利。2协议期内,乙方如故意获得其所在区域的甲方特许经营加盟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甲方的特许加盟权。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他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他品牌的产品。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一多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5乙方不得跨区经营、哄抬价格、低价倾销、恶性竞争、扰乱市场,若有违反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并取消连锁加盟代理权。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地区设置加盟店;2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所必须提供的市场反馈信息;3甲方免费培训乙方对机器设备的使用。4保证产品质量,如发现质量问题(如霉变,过期等),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调换同类合格产品;5不无端迟延发货时间,否则因此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6因不可抗拒的原因给产品进货及其他甲方活动导致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责任。第八条协议效力1本协议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有效。协议期满后,乙方需提前两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协议最低期限为一年?。2本协议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处理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议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第九条促销与广告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对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规定,帮组乙方进行特定期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详细事宜另议)第十条商标、服务标志和有关权利1本协议所波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有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商标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3乙方不得再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第十一条保密问题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汇报状况。第十二条加盟店的让渡与承接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企业的所有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和其他处置。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也许发生营业中断时,为半尺加盟连锁店的运行,乙方可以祈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偿还加盟店。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责。4如乙方但愿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告知甲方,甲方有承让和承租的权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