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网施工协议甲方: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承包施工中的权力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程范围和内容1:原线路及实行的拆除(电杆每个台区集中一处寄存,其他设备、材料送达供电部门指定仓库)。2:施工过程中软硬件资料的搜集整顿。3:新建线路竣工图纸的绘制(草图)。第二条工程质量必须满足配电线路验收规范,符合验收规定。第三条协议价款双方约定协议价款为根据以完毕的工程计算。其中:架空线路(包括10kv0.4kv0.2kv)每公里元;每个变台每个元;入户每户元。第四条付款方式每完毕一种自然村(或屯)的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工程价款的95%,农电局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保质金为5%。第五条工程期限协议签订之日为动工日。每十公里安装工期为20个工作日。在施工过程中碰到下列状况,工期顺延:1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材料2甲方变更计划3施工现场无法按计划停电4施工现场受到外部严重干扰,被迫停工。第六条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第七条双方的职责甲方职责:动工前使施工现场具有施工条件根据工程进度的规定统筹安排,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选派住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组织施工验收。乙方职责:在动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编制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做好多种施工准备工作(包括:胸卡、袖标、五点式安全带、接地线、警示牌等);根据国家行业、扎赉特旗电业局有关规范、原则、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并接受电业局有关部门、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做好材料的领取、接受和管理;负责施工安全,杜绝违章作业,对施工过程发生的人身安全、施工质量事故负责;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与竣工验收。第八条奖励措施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毕此项目工程,甲方予以乙方每公里500元的奖励。第九条质量保修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保修6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十条争议处理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能到达一致,可提交扎赉特旗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扎赉特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第十一条其他1、协议违约金10000元。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