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甲方(聘任单位):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协议期限1、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每月元),协议期满聘任关系自然终止。2、聘任协议期满前一种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任协议。3、本协议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任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种月书面告知对方。第二条工作岗位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明确乙方的详细工作岗位及职责为: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体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2、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状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服,乙方工作满一年的,工作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工作未满一年离开的,工作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工资中扣除。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与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第四条工作酬劳1、试用期满,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每月元,按月发放。在试用期间或者本协议期间,乙方辞去工作,工资按实际工作的时间计算,导致甲方损失或者返工的乙方应当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在试用期间或者本协议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按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50%发放。2、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意外伤害保险金。乙方工作满一年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工作未满一年离开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工资中扣除。3,甲方为乙方安排吃住问题,伙食费每月元,从乙方的工作中扣除元,其他伙食费由甲方承担。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3、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实绩、奉献大小予以奖励。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惩罚。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导致乙方人身损害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第六条聘任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聘任协议依法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协议。双方未到达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2、聘任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聘任协议即自行终止。在聘任协议期满一种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任协议。3、甲方单位被撤销或者停止经营,聘任协议自行终止。4、经聘任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任协议可以解除。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协议。(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任单位规章制度的;(3)故意不完毕工作任务,给甲方导致严重损失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导致重大损害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协议,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受聘人。(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合适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聘任协议签订时所根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任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任协议到达协议的;(4)乙方不履行聘任协议的。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告知聘任单位解除聘任协议。(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未按照聘任协议约定支付工作酬劳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8.乙方规定解除聘任协议,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第七条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行聘任协议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3、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甲方:乙方:月日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