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712协议编号: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开发建设单位(甲方):物业服务企业(乙方):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二八年三月〇〇说明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使用
2、本协议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开发建设单位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有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有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协议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状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状况决定本协议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查对协议内容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开发建设单位(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络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络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物业服务企业(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络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络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签订本协议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状况第一条本物业项目(如下简称“本物业”)基本状况如下: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一般住宅][经济合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坐落位置:区(县)路(街)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平方米
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规划平面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