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代采购协议甲方(采购方):上海易饰嘉网络科技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订购方):法定代表人: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订购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一、订购商品1、订购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原则、包装规定、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协议《附件一》。2、双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步甲方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献。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协议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规定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告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合用于确认之后来的新订单。4、甲方所采购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原则、质量检查合格证明、使用阐明、生产日期和安全有效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阐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5、甲方应当保证其所采购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协议或订单约定的质量原则;供应商提供有关商品质量阐明的,应当符合该阐明的质量规定。质量规定不明确的,按照国标、行业原则履行;无国标、行业原则的,按照一般原则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原则履行。二、订货1、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向甲方订货,订货方式为本协议及其附件。2、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详细内容,见附件。3、双方签订本协议视为接受订单邀约,构成承诺。三、交货及验收1、甲方应当将协议《附件一》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送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协议及订单规定的,可以拒绝接受。对于特殊状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步告知验收完毕的详细时间。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懂得或者应当懂得所采购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承认。四、商品退换1、甲方应当容许乙方就残次、过季商品提出退换货。不过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中提出。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告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算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五、付款1、乙方应当在甲方货品送至指定地点,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付清所有款项合计人民币万元整(¥元)。2、对于在采购过程中在保质期内的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在甲乙双方确认的基础上,据实进行退换货和退款结算。3、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六、保证1、甲方应当保证其所采购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导致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所有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多种费用。2、甲方应当保证其所采购的商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原则,不存在任何质量上的瑕疵。因终端客户使用商品导致任何损害的,由甲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法律规定或乙方营销规则规定而由乙方先行赔付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甲方应全额偿付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及由此导致的其他损失。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导致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未按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