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编号:发包人:承包人:月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发包方:(如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如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了深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互相配合协作,保质保量地完毕建设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详细状况,双方就装修施工到达一致,协商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址:1.3承包范围:室内装修工程(详细内容:室内地面、墙面、天花、电气、给排水等室内装修工程)。按协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承包人办理装修物业管理费手续,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有责任完善设计文献以满足装修工程验收使用规定并提出合理化提议。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甲方直接分包项目统一管理,并予以积极配合。1.4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按协议图纸施工,按实际工程量增减结算。乙方须按协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毕本工程约定的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及验收合格、交付甲方、承担维修保养并履行本协议约定之所有义务及承担所有责任,乙方所报综合单价包工包料、包材料、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承包管理、包通过验收、包后期保修及维护。1.5本工程计划工期:月日至月日,总工期天。乙方应根据现场详细状况及甲方工期规定,统筹安排施工。已充足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原因影响。实际动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告知为准,若实际动工日期延后,则竣工工期对应顺延。仅出现下列状况时,经甲方确认,工期可酌情顺延:A、不可抗力。B、因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持续8小时以上。C、甲方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长。D、其他非乙方原因并在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可以进行追加工期的原因。以上签证项目,乙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乙方在事件发生后十天内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签证规定,否则,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签证。1.6质量等级:按国家有关原则验收合格。第二条协议价款2.1协议总价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后附《工程预算表》、《施工图》)2.2本协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形式,综合单价中应包括完毕该子目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送费、保管费、材料的搬运费、措施项目费、成品保护费、利润费用,此价格不因国家政策和市场价格及汇率的变化而变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2.3协议包干总价已含甲方直接分包项目(如有)的施工管理及配合费。2.4如乙方认为需要进行超时工作或采用赶工措施等,以便能按竣工期限完毕工程,则此等费用将被视为已包括在协议总价内,对于不合剪发生的有关额外开支提出的赔偿将均不予考虑。第三条协议价款的调整3.1如下情形均为结算总价的情形:3.11乙方经甲方同意使用替代物资的,总价中应扣除被替代物资与替代物资之间的差价。如甲方规定使用的替代物质价格高于原被替代物质,甲方将赔偿差价。3.1.2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正文、协议附件、工程图纸、往来文函及履约过程等)中出现反复计价,总价中应扣除反复的价款。3.1.3乙方应付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总价及结算总价中应扣除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数额。3.2若因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导致的新增项目,则首先根据协议清单中已确认的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协议清单中无可参照项目时,由乙方编制新项目综合单价组价明细表,经甲方承认后按工程量计入结算。3.3施工过程中若由于甲方原因发生重要材料变更的,结算时按变更后的材料价风格整对应子目综合单价中的主材单价,原综合单价中主材外单价不做任何调整;发生新增材料的,由甲乙双方进行市场认价后,乙方编制新增材料对应子目综合单价,报甲方审核后,按竣工图纸工程量计入结算。3.4工程签证需经甲方签字确认,时效为签证发生前后3日历天内,所调整的单项子目不管金额大小,均按实际签证量进行确认计算。3.5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提议波及到对设计图纸(乙方深化设计除外)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设计单位及甲方代表同意。3.6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的,由乙方提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