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采购协议协议编号:需方: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根据工程需要的碎石买卖的事宜,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第一、质量规定、技术原则碎石规定到达GB/T14685-有关规定。方筛孔(㎜)9.50;19.0(㎜);26.5(㎜),且含泥量<1.0%,泥块含量<0.5%,针片状颗粒<0.5%,矿石压碎指标<10%。第二、交提货地点、方式及措施供方卸至安康市汉滨区吉峰混凝土有限企业现场,(总方量m3)按需方指定的地点(分类)堆放。运送过程中(包括安全)由供方所有负责。供方必须保证需方生产用量,否则供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质量验收必须到达合格产品,对不合格的材料需方有权规定供方将不合格的产品清退出场。第三、价格结算方式供方提供所有碎石到需方现场价元/m3(不含税票)。结算方量按10000m3结算一次。一年内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80000m3碎石。供方向需方提交进场材料结算汇报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结清5000m3。需方必须保证每天接受乙方合格石料300m3。时间从年月日开始执行。第四、争议如有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五、其他约定供方在加工石料期间必须办理国家有关开采手续,做好安全防备措施,如发生一切经济损失与需方无关。需方安排专人与供方联络,提前两天告知供方材料计划,供方按需方规定的数量,在两天内必须拉至需方指定的地点。第六、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方单位:供方单位:吉峰商品混凝土有限企业签字:签字: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